違禁物品

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 — 禁止攜帶進入大球場的物品

所有人士如攜帶未經許可的物品一律禁止進場,未經許可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–

  • 塑料、玻璃、金屬罐或瓶 ,不論該罐或瓶是空的或是載有任何東西的(嬰兒食品及藥物除外);
  • 任何載有令人醺醉的酒類的東西;
  • 任何球類;
  • 任何模仿紀律部隊制服或裝備的物品,例如:仿製槍械、防毒面罩、手扣、鎖鏈;
  • 一般危險物品,例如:刀、警棍、煙火、手拉炮、棍、棒、球棒、自拍桿、攝錄器材腳架、頭盔、爆炸品、鐳射棒、強光裝置或任何可用作武器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品、物件或物質;
  • 任何機械或非機械性操作的發聲工具,例如樂器、手提擴音器或南非長喇叭;
  • 任何遙控飛行裝置或玩具,例如:模型直升機、遙控飛行器;
  • 未經授權而售賣或派發的食物、飲品、商品或宣傳品;
  • 非法的內容、內容帶有歧視、政治含意、誹謗性、侮辱性、貶低性、褻瀆性、渲染色情、暴力、淫穢性、威脅性、誤導性、貶低種族、性別和族裔或含有排外主義、慈善或意識形態性質的物品或可能引致背離舉辦有關體育活動原意、危及公共安全、阻礙其他觀眾的視線、或有損活動聲譽的物品、旗幟、橫幅、彩旗、海報、傳單、宣傳單張和展示品;
  • 任何可能構成違反香港大球場體育場規例(Cap. 132BY)安全和保安規定的物品;及
  • 中國香港欖球總會及場地管理人員斷定為不適合進場的物品。